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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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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第三章 开发建设

第十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在土地利用计划分配中对试验区给予支持,优先保障试验区重大基础设施以及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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