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第四章 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第三十七条尚未生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落实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完善定点帮扶制度,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