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第四章 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第三十六条尚未生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快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建立健全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机制,引导各族群众采取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