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第四章 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第三十八条尚未生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深化东西部协作,完善闽宁协作机制,拓展协作领域,创新协作方式,推进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旅游、人才交流、劳务协作、消费帮扶等领域全面协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