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第二条尚未生效资阳市行政区域内村级河湖长制的实施,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村级河湖长制,是指在村(社区)确定村级河湖长,由其开展责任河湖的巡查,参与、协助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治理的工作制度。本条例所称河湖,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渠道、天然湿地等水体及岸线。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