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和废弃矿坑储存油类、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物品、农药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可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