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渔业活动和水产养殖污染饮用水水源的监督管理,防止农药、化肥、农膜、畜禽粪便污染饮用水水源。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6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