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条有效地膜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源头管控和谁使用谁清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地方法规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