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