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有效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审查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和后期运营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建设和运营。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