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三章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第三十三条有效禁止以危险住房名义违法违规拆除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禁止拆真建假。国家、自治区对危险房屋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