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内合理增设公共开放空间,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