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三十五条有效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相关政务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建立企业困难诉求“接诉即办”机制,明确牵头部门与办理时限,实行闭环管理。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