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二十九条有效市、旗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法定权责编制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明确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