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十三条有效经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同意,教师参加进修、培训等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期间的工资待遇和其他待遇不变。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