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海上搜寻救助合作条例第十一条有效搜救力量到达现场后,应当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开展海上搜救行动,及时报告搜救行动进展情况和搜救结果,遵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海上搜救中心应当根据搜救行动实际需要和进展情况,及时调整搜救方案,或者向港澳搜救机构提出优化搜救行动的建议。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