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海域。

本市项目用海的审批权限由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家规定由国务院审批的除外。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