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法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