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市更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对在城市更新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