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市更新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二条有效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府性基金减免,相关纳税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