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七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前举行预备会议,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预备会议一般安排下列议程:(一)选举大会主席团;(二)通过会议议程草案;(三)通过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草案;(四)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