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京族文化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措施第十条有效市、东兴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京族文化信息共享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外,京族文化档案以及相关信息应当予以公开。地方法规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