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章 争议的解决第五十二条尚未生效消费者应当文明、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发生消费争议时依法维权。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