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二节 建筑节能第三十九条有效本市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