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三节 交通运输节能第四十条有效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规划统筹,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设施建设,优化综合交通集疏运结构体系,推进江海联运和海铁联运。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