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开展国防教育,应当按照国防教育大纲的要求,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时间,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分类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