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五章 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与救助第四十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渔业船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渔业船舶抢险救助资金,用于抢险救助活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7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