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落实对航道建设、养护、保护、通航建筑物运行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相关要求。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