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由设置人自行拆除而逾期不拆除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中,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可以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