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供销合作社构建平时运营、应急保供机制,确保供销合作社在重大公共事件中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