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自身财力安排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基金。

供销合作社取得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可以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供销合作社。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