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第四章 资产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供销合作社及其出资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后的社有资产处理,依法依规和章程执行。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