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第三章 服务机制第二十二条有效供销合作社应当按照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需求与指令,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完善农机、烘干、冷藏等设施设备,承担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农产品、民生商品等储备任务。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