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组成和产生办法、议事规则和职权等事项,由章程规定。

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员入社、退社、出资、分红等相关事项,由章程规定。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