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尚未生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牲畜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

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