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尚未生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牲畜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