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尚未生效

禁止牲畜定点屠宰场点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牲畜、牲畜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禁止牲畜定点屠宰场点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牲畜。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