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支持茶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

鼓励茶产业龙头企业通过收购、重组、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产销集团,实现强强联合、组团发展,形成资源集中、生产集群、营销集约格局,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影响力。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