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产业培育与壮大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茶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相互融通,支持茶叶企业与育种育苗、装备制造、仓储流通、包装设计等关联企业联合发展。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