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地方性法规的起草第十七条有效承担起草职责的有关机关和部门不能按照立法计划按时提请审议的,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未提请审议原因和有关情况。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