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平安建设条例/第二章 共同治理第十一条有效本市建立健全纵向横向联动、政府社会互动、群众参与齐动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深化“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统筹各类资源力量,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平安建设格局。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2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