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六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研究、收藏、展示、传承、传播、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