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认定代表性传承人、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