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障促进第二十二条有效供电企业应当做好充电基础设施电网配套工程建设与改造,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