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二条有效对于违反城市更新相关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等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