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三章 城市更新组织实施第三十七条有效城市更新项目应当按照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确定运营管理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城市更新项目运营前置和全流程一体化推进。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