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本市推进适老化宜居环境和儿童友好型环境建设,加快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因地制宜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