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三章 城市更新组织实施第三十二条有效本市推进适老化宜居环境和儿童友好型环境建设,加快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因地制宜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