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实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应当充分考虑居民意愿,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完善小区停车、车辆充电、消防、通信等基础设施、便民服务设施以及公共活动场地和小区环境绿化。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