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剧保护传承条例/第二章 保护传承第十二条有效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汉剧资源普查,收集、整理相关史料、实物和技艺等,编制汉剧资源保护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对濒临失传的汉剧经典剧目、剧本、音乐、曲(乐)谱、表演技艺等资源,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实行抢救性保护。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汉剧艺术资源信息征集渠道,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汉剧艺术资源信息,参与抢救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