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第二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第十一条有效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所称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