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草果产业发展条例第二十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气象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气象监测设施和气象预测预警机制,建立草果气象服务指标体系,开展草果生产全周期气象服务,并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指导草果生产经营者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